10月10日,科技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發布2025年中央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結果的通知》。
本次評價考核依托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與大型科研儀器國家網絡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國家網絡管理平臺”),以法人單位為考核對象,以客觀數據為基礎,強調提高運行使用效率,強調法人單位主體責任,強調減輕科研單位負擔,通過專家咨詢和現場核查,形成考核結果。共有26個部門344家單位參加評價考核,涉及原值50萬元以上科研儀器共計5.3萬臺(套),重大科研基礎設施71個。
總體看來,與2024年相比,參評單位對開放共享更加重視,管理和共享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參評的科研儀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機時為1599小時,納入國家網絡管理平臺統一管理的儀器入網比例為100%,年平均對外服務機時273小時。參評的71個重大科研基礎設施運行和開放共享情況較好,在支撐國家重大科研任務、推動產業技術創新、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按照《細則》相關要求,形成了評價考核結果。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等50個單位管理制度規范、科研儀器設備運行使用效率高、對外開放共享成效明顯,考核結果為優秀。其中有15所高校,分別是哈爾濱工業大學、浙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理工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清華大學、武漢大學、山東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和東北大學。
中國科學院亞熱帶農業生態研究所等100個單位管理制度比較健全、運行使用效率較高、對外開放共享成效較好,考核結果為良好。
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等191個單位達到了開放共享的基本要求,考核結果為合格。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等3個單位開放共享情況較差,存在開放共享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管理體系不完善、缺乏有效制度、通用儀器運行使用率低等問題,考核結果為較差。
根據《細則》有關規定,對考核結果優秀和良好的單位予以表揚,并給予后補助經費獎勵;對考核結果較差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要求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整改不到位的,將核減相應儀器設備購置經費;對連續兩次評價考核結果為較差的單位,相關主管部門可根據需要,按相關規定對其通用性強但使用率比較低、開放共享差的科研儀器在部門內或跨部門無償劃撥,或由高校院所在單位內部調配。
具體評價考核結果如下:















